涨价曾达280倍?哄抬药价又被重罚,这家天津药企缘何屡教不改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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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涨价曾达280倍?哄抬药价又被重罚,这家天津药企缘何屡教不改?
    发布日期:2025-06-27 02:04    点击次数:115

    (原标题:涨价曾达280倍?哄抬药价又被重罚,这家天津药企缘何屡教不改?)

    文丨郭小兴  编辑丨杜海  

    来源丨正经社

    (本文约为1700字)

    最新的医药反垄断处罚中,又出现了一个熟悉得令人生厌的身影。

    6月13日,在2025年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,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披露了一起被罚没金额高达3.62亿元的重大医药垄断案件,处罚对象是四家涉案药企及相关个人,案由是合谋哄抬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价格。

    其中,$津药药业(SH600488)$、浙江$仙琚制药(SZ002332)$、江苏$联环药业(SH600513)$三家为上市公司,西安国康瑞金制药是非上市公司。

    和其它垄断案件一般由药企坐庄不同,这次垄断大案的牵头人并不属于涉案的任何一个药企,而是一个“外人”郭相国。

    2021年10月,在一场交易会上,郭相国结识了时任津药药业总经理的刘欣(男,1968 年出生;2023年9月卸任,接任者为李书箱),二人迅速达成了整合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,从而提高销售价格的合作意向。

    随后,通过津药药业的介绍,郭相国与江苏联环药业取得联系,并奔赴浙江与仙琚制药董事长面谈涨价事宜。

    2021年11月起,郭相国通过沟通联络、组织聚会等方式,与四家企业相关管理人员达成“停止价格竞争、共同涨价”的口头协议。

    为规避反垄断调查,各方约定具体涨价细节由郭相国分别对接四家企业协商确定。

    随后,四家企业同步停止供货,制造市场紧张气氛,再将价格从8000元/公斤推高至13000元/公斤以上。

    可恶的是,这种垄断行为持续了两年多。2022-2023年期间,郭相国还多次与涉案药企的高管会面,传递协同涨价的具体信息。

    截止2024年3月执法机构开展现场调查,四大药企仍在执行“垄断价格”。

    有网友可能会疑惑,为何区区四家企业断供,就能操控市场?

    原因在于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的高度集中。这四家几乎是全国仅有的拥有原料生产资格的企业龙头,而上游的原料药断货涨价,下游的制剂药企必然顶不住成本压力,从而只能涨价。

    更令人愤慨的是,地塞米松磷酸钠制剂是新冠肺炎重症病人的临床用药,曾被纳入国家诊疗方案。在2021年疫情爆发的背景下,这种行为直接导致下游制剂成本飙升。

    据报道,当时辽宁有医院的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达到30多元一支;广西一家医院的医生透露,五六十元一支的都用过;湖南郴州某医院领导则透露,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原价为0.35元/支,2022年提高至98.76元/支,涨价竟然高达280多倍。不仅增加了医保基金负担,更让患者在疫情期间承受了额外经济压力。

    正经社分析师发现,不同于其他几家药企尚是“初犯”,这已是津药药业2021年以来第四次遭到反垄断处罚,累计罚没金额超过1.7亿元,属于顽固的屡教不改:

    2021年4月,因划分醋酸氟轻松原料药市场并固定价格,其被罚没4402万元。

    2023年3月,其子公司金耀药业滥用卡莫司汀注射液市场支配地位,被罚2772万元。

    2023年4月,其孙公司天药医药科技在销售氟尿嘧啶注射液时,达成并实施“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协议”的行为,被罚2988万元。

    这一次,竟然发展到了撺掇同行一起哄抬药价的地步,被没收违法所得4276.44万元,并处以2642.8万元罚款,合计罚没近7000万元,相当于其2024年净利润的51.85%。

    值得一提的是,这次处罚企业的同时,主管部门还对涉事个人进行了追责,组织者郭相国被顶格罚款500万元;三家药企负责人——仙琚制药董事长张宇松、津药药业总经理刘欣、国康瑞金总经理张铧镔各被罚60万元。

    这是自2022年《反垄断法》增加“个人责任”条款以来,对自然人开出的最高罚款。

    回到“惯犯”津药药业,令人困惑的是,每次被罚后其都高调表态整改。现实却是“纸面痛定思痛,行动流于表面”。从醋酸氟轻松到地塞米松磷酸钠,从母公司到子、孙公司,垄断行为可谓是在集团内部呈现系统性扩散。

    当然,津药药业的“恶行”并非孤例。据统计,2023年中国医药领域反垄断罚没金额占全年总额的81.9%,原料药垄断是重灾区。

    这些现象的背后,存在多重结构性矛盾。

    首先是市场高度集中下的定价权滥用。在原料药领域,超过半数品类由龙头企业控制,凭借技术壁垒和产能优势占据主导地位,这种市场结构为操纵价格提供了土壤。

    其次是监管成本与违法收益的失衡。尽管此次事件的罚没金额创历史新高,但对比企业违法所得仍显不足。

    这种"九牛一毛"的处罚,难以对企业形成实质性威慑。

    最后是合规体系的系统性缺失,例如津药药业在处罚后的整改措施暴露出内部治理漏洞,反映出企业对合规经营的认知仍停留在表面。

    医药关乎民生,垄断必受严惩。本次案件也标志着中国反垄断执法的“双罚制”时代正式来临——既罚企业,也罚责任人。

    CEO·首席研究员|曹甲清·责编|唐卫平·编辑|杜海·百进·编务|安安·校对|然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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